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可產生一定空間的、溫度環境,按照相關試驗方法的要求,有效工作空間內任意位置的溫度、的偏差、均勻性、穩定性等應滿足規定的要求。因此,對試驗設備溫度、的測量,需要對有效工作空間內多個位置進行測量,各個位置測量得到的溫度、均應滿足規定的偏差要求,同時按照規定的方法計算空間的溫度、的均勻性和穩定性等,也應滿足規定的要求。
對于這些要求,高天試驗設備現就只對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測量要求作以下說明:
根據相關標準對試驗設備偏差的要求,一般是在25℃~65℃的溫度范圍內,當大于或等于75%RH時,偏差±3%RH,當小于75%RH時,偏差±5%RH。也有一些特殊的、比較少使用的試驗要求,例如溫度85℃、85%RH,90℃、95%RH等。按照度量值傳遞系統表的要求,允差±1%RH的一級標準,傳遞允差±2%RH的二級標準,二級標準傳遞允差±(2~7)%RH的工作計量器具。這就要求測量儀器在測量偏差±3%RH的試驗設備時,測量誤差應小于±1.5%RH。